兴安盟公安局关于征集跨境赌博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更新时间:2022-09-05 00:00:00
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,严厉打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行为,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并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制度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举报范围

1、境外赌场经营人、实际控制人、投资人、境外赌场管理人员组织、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或受境外赌场指派、雇佣,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,从赌场获取费用、其他利益的违法犯罪线索;

2、在境外赌场包租赌厅、赌台或其他在境外以提供赌博场所、提供赌博、设定赌博方式等,组织、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违反犯罪线索;

3、以营利为目的,利用信息网络、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、数据,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跨境赌博活动,建立赌博网站、应用程序并接受投注的,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,参与赌博网站、应用程序利润分成的,担任赌博网站、应用程序代理并接受投注的违法犯罪线索;


4、明知是境外赌博网站,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空间、通讯传输通道、投放广告、发展会员、软件开发、技术支持等服务,或者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违法犯罪线索;


5、明知是跨境赌博网站,为赌博网站、应用程序担任代理并发展玩家、会员、下线的违反犯罪线索;

二、奖励标准
举报人举报时,应尽可能详细提供跨境(网络)赌博违法犯罪网站、平台、APP等情况,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(绰号)、住址、通讯方式、主要体貌特征、活动路线、藏匿地点等情况。根据举报提供信息的详细准确程度、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力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、情节等,给予举报人以下奖励:


1、破获行政案件1起3人以下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至500元人民币奖励;行政案件1起3人或3人以上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至1000元人民币奖励;

2、破获刑事案件1起3人以下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员2000至3000元人民币奖励;刑事案件1起3人或3人以上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员3000至5000元人民币奖励;

3、破获重大刑事案件1起50人以上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0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;特大刑事案件1起100人以上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0至50000元人民币奖励。


三、举报方式

举报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。为便于查证和奖励,鼓励实名举报;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联系不到举报人的,以及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奖励范围。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情况将严格保密。对举报人诬告陷害他人,编造、传播虚假恐怖信息,谎报警情,弄虚作假套取奖金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
1、电话举报:拨打110或联系  

 王警官18748230587
 孙警官15248599985

2、微信举报:进入“兴安盟24小时警局”留言

3、信件举报: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  王警官收

4、现场举报: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当面举报
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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