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3日,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检察分院商请,就该院办理的前旗某公司、宋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,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。兴安盟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办公室审议后,从兴安盟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库中选任2名专业人员,并从科右前旗林草局特邀1名相关领域专业人员组成本案第三方组织,对前旗某公司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。根据《兴安盟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暂行办法》第二十四条、第三十一条之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
王 平 兴安盟会计协会(组长)
孟繁兰 内蒙古天厚律师事务所
韩 明 科右前旗林草局
四、公示期限: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(5个工作日)
对以上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名单有意见的,请向盟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办公室反映。
联 系 人:吴治学
兴安盟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
2023年4月4日
编辑:吴治学
校对:刘光辉
审核:王志刚